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5-14 |   作者: 五星体育360在线直播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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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7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火力发电、煤炭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3年12月底,公司下属共7座电厂,已核准的煤电装机总规模达到1,525万千瓦,其中,在役装机918万千瓦,在建装机205万千瓦,新核准装机402万千瓦。

  2023年,公司新增电力装机407万千瓦:一是,完成对延安热电的增资扩股,新增一期项目(2×25MW);二是,新核准电力装机402万千瓦,包括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项目、陕投延安热电二期(2×350MW)项目、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项目。同时,公司年内完成了对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46%股权的收购。

  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能售电开展售电业务。2023年,陕能售电代理售电量121.9亿千瓦时,占公司总销售电量的29.42%。

  截至2023年12月末,公司下属4座煤矿,核定煤炭产能共计3,000万吨/年,其中,已投产产能2,200万吨/年,在建产能800万吨/年。

  在建项目中,园子沟煤矿东翼(200万吨/年)进入联合试运转,赵石畔煤矿(600万吨/年)建设进度按期推进。此外,公司正在争取核准丈八煤矿(400万吨/年)。

  2023年,公司以“推上市、抓项目、强管理、稳运营、促转型”为主线,全方面推进企业上市,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慢慢地增加煤电协同,强化生产组织,持续稳定经营效益,积极拓展业务领域,落实国企改革工作任务,顺利实现深交所主板上市目标,再次获评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先进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产业政策,持续稳固煤电一体化优势,着力壮大煤电主业,拓展新型业务领域,积极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煤电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新增煤电装机407万千瓦,装机总规模达到1,525万千瓦。完成了新疆潞安协鑫准东能源有限公司46%股权的收购,其投资建设的江布电厂2×660MW机组于2023年9月实现“双机双投”。

  综合能源产业布局加快。设立陕西陕能新动力,布局重卡充换电和充电桩业务,清水川能源重卡换电项目投入运营。

  能源保供任务顺利完成。2023年,公司凸显国企责任,主动担当能源保供任务,全年完成发电量443.00亿千瓦时、原煤产量2,328.94万吨。同时,完成供热量1,236.29万吉焦,保障了西安北郊、秦汉新城、泾河新城、咸阳东郊、商洛市,以及甘肃灵台县城等民生供暖,供热覆盖面积已达到3,890万平方米。

  煤电协同不断强化。2023年,公司确立“煤炭企业安全释放产能、电力企业保障能源供应、加强煤电互保力度”的经营方针,组织协调权属发电、煤炭、运销企业完成年度电煤中长期合同的签订工作,发电企业电煤长协100%覆盖;在保障整体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优化煤炭内、外部销售策略,有效节约电煤成本。

  电力营销工作慢慢地增加。2023年,公司加强宏观经济发展形势研判,合理确定营销战略,充分的发挥煤电协同优势,形成强有力的市场营销合力。一是,积极开展年度双边自主协商、月度增量双边交易、月度集中竞价、跨区域送电等电力交易工作。其中,公司参与省内年度双边自主协商交易电量占全省总交易量的23.75%。二是,协调开展省间现货交易,出清电量6.32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76.12%。三是,与西北各省完成发电权替代跨省交易,出清电量37.0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145.30%。

  报告期内,公司慢慢地增加生产设备升级改造和数智化建设投入,提升设备能效水平,保障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能效对标再创佳绩。在中电联组织的年度电力行业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中,赵石畔煤电、商洛发电、吉木萨尔发电、麟北发电4家企业的5台机组获奖,获奖机组占比在全国地方发电集团中名列前茅。

  “三改联动”成效凸显。系统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机组能效水平。灵活性改造方面,完成了清水川#1机组改造。公司在役的16台发电机组中,15台已具备深度调峰能力,发电企业深调收益快速增加;节能改造方面,机组能耗持续降低,其中清水川能源#1机组通过实施汽轮机通流改造,发电煤耗进一步下降;供热改造方面,渭河发电通过提升供热能力,积极拓展市场,年供热量首次突破1,000万吉焦。此外,公司慢慢地增加电力机组维检,保障机组稳定运行,非停台次连续三年下降,赵石畔煤电、商洛发电均实现“零非停”。

  数智化转型亮点突出。凉水井矿业先后通过省级、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矿井部分)验收,赵石畔煤矿《5G赋能煤矿智能化生产》获工业与信息化部“绽放杯”5G应用大赛一等奖,吉木萨尔发电建成全流程智慧协同中心,电力运营建成基于物联网与低代码的运维检修管理系统。

  公司积极做出响应陕西省委省政府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年”部署,加快项目建设进程,优化项目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管控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在建项目稳步推进。清水川能源电厂三期(2×1000MW)项目、陕投延安热电一期(2×25MW)项目进展顺利,首台机组年底前均实现并网;园子沟矿井东翼(200万吨/年)进入联合试运转;赵石畔矿井建设按计划推进;陕能新动力清水川电动重卡换电示范站正式投入运营。

  项目前期手续取得重大突破。陕投延安热电二期(2×350MW)项目、陕投商洛电厂二期(2×660MW)项目、陕投赵石畔电厂二期(2×1000MW)项目取得核准;丈八矿井(400万吨/年)及选煤厂项目核准手续加快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总体平稳。2023年,公司完成发电量443.00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80%;完成上网电量414.4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87%;完成原煤产量2,328.94万吨,同比增长17.03%;实现营业收入194.53亿元,同比下降4.1%,其中,电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7.70亿元,同比下降2.25%,煤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85亿元,同比减少11.50%;实现总利润48.92亿元,同比增长3.5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56亿元,同比增长3.30%。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依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董事长赵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王栋先生出席并投票表决。会议由王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牟国栋先生、刘黎先生、房喜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资本预算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固定资产资本预算,预算金额769,582万元;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股权资本预算,预算金额630,220.73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融资及内部授信计划》,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750,000,000股。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年度。

  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2.82%,占2023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58.39%。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权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产品有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以票质票、票据贴现、票据、存款等。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有效期为本议案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预计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赞同公司本年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来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9亿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其置换本年到期委托贷款,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年利率3.6%(不低于公司上年度对外融资平均贷款利率及被资助对象外部融资平均贷款利率)。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拟向控股子企业来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新一轮国资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结合陕西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陕西省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支持鼓励“科改企业”“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公司研究制定了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台账。

  董事会同意公司研究制定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陕西省国资委《关于开展一流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制定了《创建一流企业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公司全体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安懿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省属企业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国资发〔2024〕10号),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同意薪酬按公司经理层副职标准执行。

  根据榆林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榆林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榆金融发〔2023〕21号)第八条的规定,拟在榆林市给予的上市补助中(补助已发放至公司)向公司高管成员发放上市激励补助。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上市激励补助,总金额不超过38.7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00在陕西投资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董事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9:15至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议案10、11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上述议案时,相关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号为100.00,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除累积投票议案外)。股东只对总议案做投票的,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一)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能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1286;投票简称:陕能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线.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来进行表决。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没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750,000,000股。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年度。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所有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赞同公司本年向麟北煤业提供29亿元委托贷款,用于其置换上年发放本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即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3.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来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审查,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财务公司制订了风险控制制度,以保障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依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财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的可能性极低。后续公司仍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并按照《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相关规定,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以上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时在陕西投资大厦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3,750,000,000股。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为1,35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年度。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所有的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和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及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交易活动,交易事项均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了审议。公司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认真、充分的论证,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向麟北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发展,赞同公司本年向麟北煤业提供29亿元委托贷款,用于其置换上年发放本年到期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即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为3.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企业来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审查,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同时,财务公司制订了风险控制制度,以保障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依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财务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的可能性极低。后续公司仍将持续关注财务公司,并按照《陕西能源在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相关规定,不断识别和评估风险因素,防范和控制风险。审议本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关于陕西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以上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